商业承兑追索期限是多久时间
台州椒江刑事律师
2025-05-10
1.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包括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持票人行使权利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诉讼之日起3个月。
2.持票人需严格关注这些期限,及时行使权利,防止因时效问题丧失追索权。若因时效届满权利消灭,可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3.建议持票人建立票据管理台账,记录票据信息与时效期限;临近时效期限前,及时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若对时效问题有疑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为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则从出票日起算2年。这保障了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可向重要票据主体主张自己的权利。
(2)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时效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时效为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不同时效规定有助于平衡各票据当事人的利益。
(3)持票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可能丧失相应追索权。不过,权利因时效届满消灭后,持票人还能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提醒:
持票人应严格按照时效规定行使追索权,避免权利丧失。若对具体票据权利行使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到期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权利,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承兑或付款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被起诉日起3个月。
3.持票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时,要留意期限,及时行权,否则可能失追索权。权利超时效消灭,可依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方主张民事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到期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权利自票据到期日或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承兑或付款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诉讼日起3个月,超期可能失权,可依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民事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承兑汇票有其严格的权利行使期限规定。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时效较长,是为保障持票人基本权益。而对前手的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期限较短,促使持票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票据流通秩序。若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将丧失相应的票据追索权。不过,持票人仍可根据基础法律关系,比如双方的交易合同等,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以此挽回损失。若在商业承兑汇票使用中对权利行使期限等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持票人应明确不同类型的追索权期限,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情况不同。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到期票据自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二)持票人要密切关注这些期限,在期限内及时行使追索权。
(三)若追索权因时效届满消灭,持票人可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2.持票人需严格关注这些期限,及时行使权利,防止因时效问题丧失追索权。若因时效届满权利消灭,可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3.建议持票人建立票据管理台账,记录票据信息与时效期限;临近时效期限前,及时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若对时效问题有疑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为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则从出票日起算2年。这保障了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可向重要票据主体主张自己的权利。
(2)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时效是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对前手的再追索权时效为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不同时效规定有助于平衡各票据当事人的利益。
(3)持票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可能丧失相应追索权。不过,权利因时效届满消灭后,持票人还能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提醒:
持票人应严格按照时效规定行使追索权,避免权利丧失。若对具体票据权利行使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到期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权利,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承兑或付款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被起诉日起3个月。
3.持票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时,要留意期限,及时行权,否则可能失追索权。权利超时效消灭,可依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方主张民事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商业承兑汇票追索权分到期和期前追索,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权利自票据到期日或见票即付汇票本票出票日起2年,对前手追索权自被拒承兑或付款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诉讼日起3个月,超期可能失权,可依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民事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承兑汇票有其严格的权利行使期限规定。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时效较长,是为保障持票人基本权益。而对前手的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期限较短,促使持票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票据流通秩序。若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将丧失相应的票据追索权。不过,持票人仍可根据基础法律关系,比如双方的交易合同等,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以此挽回损失。若在商业承兑汇票使用中对权利行使期限等问题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持票人应明确不同类型的追索权期限,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情况不同。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到期票据自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付款之日起6个月;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二)持票人要密切关注这些期限,在期限内及时行使追索权。
(三)若追索权因时效届满消灭,持票人可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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